指导思想
依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23年本市学前教育阶段适龄幼儿入园工作的通知》、《关于做好 2023 年青浦区学前教育阶段适龄幼儿入园工作的通知》等相关文件精神,坚持“有序推进、规范操作、公开公正和因地制宜”的招生工作原则,结合本学区实际情况,特制定《奇星幼儿园2023学年招生工作方案》,确保招生工作公平公正、规范有序地进行。
二、招生原则
(一)坚持公开、公正、公平、透明的原则
按照青浦区教育局统一规定的时间和内容向社会公开招生信息和招生细则。
(二)坚持率先满足3-6岁接受全日制正规学前教育为主的原则
率先保证3-6岁幼儿接受正规的学前教育,满足入园需求。
(三)坚持按照市、区相关要求严格控制班额数的原则
根据学前教育相关法规规定,我园将按要求将班额数控制在《青浦区2023学年度幼儿园教育事业计划》规定的范围内,不随意超计划招生。
(四)关于来沪随迁子女的入园原则
我园在保障本市本学区户籍适龄子女入园的基础上有空余学额的,将依据来沪人员所持房产、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积分情况、持有年限等条件设定优先顺序依次录取。同时,幼儿必须持有招生区域内、有效期内的《上海市居住证》或《上海市居住登记凭证》。
三、招生对象与条件
(一)招生人数
2个小班,50名幼儿。
(二)招生对象
本招生区域内2019年9月1日至2020年8月31日期间出生的身体健康(无慢性传染病)、可正常参加集体活动,并符合招生条件的适龄幼儿(以入园体检卡为准)。
(三)招生区域
外青松公路以西,淀浦河以南,漕港河以南(除帕缇欧香苑、金地格林郡外)区域。
幼儿园地址:青松路547号
(四)招生条件
本市户籍:
1.户籍与房产证权利人相一致的本学区户籍适龄幼儿。户主为幼儿本人或直系亲属,房产证权利人为幼儿本人或直系亲属;
2.户主为适龄幼儿或直系亲属的本学区户籍适龄幼儿;
3.房产证权利人为适龄幼儿或直系亲属的本市户籍适龄幼儿;
4.幼儿本人暂无上海市户口,但父母一方具有本学区内常住户口。
备注:
户口迁入、房产办理认定截止时间原则上为2023年4月30日。
非本市户籍:
1.父母一方持有招生区域内房产,且积分达到120分;
2.父母一方持有招生区域内房产,但积分不达120分。
备注:
(1)幼儿须持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或《居住登记凭证》,父母一方须持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且一年内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满6个月(2022年7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或连续3年(从首次登记日起至2023年6月30日)在街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办妥灵活就业登记。
(2)如满足以上条件的登记人数超出剩余学额,则以同等条件下房产证的持有年限、上海市居住证的持有年限等条件依次排序。
(3)一旦发现伪证取消入园资格。
关于港、澳、台地区及外籍幼儿:
1.法定监护人在本区合法任职或就业、并已在本学区内购房的香港、澳门、台湾地区和外国户籍适龄幼儿愿意就读我园的,可持相关证明参照本区适龄幼儿登记入园。
2.法定监护人在本区合法任职或就业、合法租住于本区并愿意就读公办幼儿园的香港、澳门、台湾地区和外籍的适龄幼儿,按照就近入园和统筹安排的原则,由区教育局协调安排入园。
(五)收费标准
按照上海市二级幼儿园标准收费,每月保育教育费175元。
四、招生工作程序与报名方式
2023年招生采用先市级登记、后区级报名的方式。
(一)信息登记
适龄幼儿家长须登录“上海市适龄幼儿入园信息登记系统(登录“上海一网通办”网站首页,网址:https://zwdt.sh.gov.cn,进入“2023年适龄幼儿入园”特色专栏,或手机登录“随申办市民云”APP首页“2023年适龄幼儿入园信息登记”)进行统一的信息登记,获取《上海市适龄幼儿入园信息登记表》(以下简称《登记表》)、登记编号。《登记表》和登记编号作为幼儿进行入园报名验证的凭证。确有原因无法自行完成信息登记的,可电话咨询、提前预约后,就近至全区各公办幼儿园或指定登记点(咨询电话见附件)进行登记。信息登记的顺序、信息登记的地点与是否录取无直接关联。
信息登记成功后,将无法在信息登记阶段进行修改。确因特殊情况需修改或未登记的,家长凭相关证明材料在报名验证阶段完成修改或补登记。
(二)网上报名
适龄幼儿家长通过“上海一网通办”网站首页“2023年适龄幼儿入园”特色专栏或手机“随申办市民云”APP首页“2023年适龄幼儿入园信息登记系统”中的“各区报名”,登录“青浦区适龄幼儿入园报名平台”,完善报名信息,并自主选择公办或民办幼儿园提交报名(公、民办只可报名一类)。
报名公办幼儿园的适龄幼儿家长,可按照学区示意图、各园招生简章的条件点击“报名公办”选择园所报名。每名幼儿限报学区内1所公办幼儿园。报名青浦区实验幼儿园未被录取的幼儿家长,须在规定时间内重新登录入园报名平台,选择学区内公办幼儿园报名。
(三)网上验证
报名我园的适龄幼儿家长,我园将在网上验证报名信息。确有原因无法进行网上报名和验证,以及未能按期提交报名信息的,家长凭相关证明材料,联系幼儿园线下补充验证(5月27日、28日8:30-11:30;13:00-16:00)。幼儿监护人对入园报名平台上所填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对提供虚假信息的,将实行一票否决。“随申办市民云”或“上海一网通办”网站中的电子证照与纸质证件可同等效力使用。
五、中大班幼儿补充入园
补充入园条件:中大班根据规定的班额数可进行补充入园(补充入园预招生工作同步进行):中班6人(2018年9月1日----2019年8月31日);大班19人(2017年9月1日----2018年8月31日)。入园条件参照小班幼儿招生条件,视具体情况依次满足。上一年度因身体状况等特殊原因延迟入园的中大班插班幼儿,优先满足。于5月27日、28日8:30-11:30;13:00-16:00至奇星幼儿园(青松路547号)进行现场报名登记和材料审核(家长可提前打电话咨询)。原则上中途不再办理转园手续。
六、招生工作时间安排
1. 4月20日-27日,家长登录“上海市适龄幼儿入园信息登记系统”,完成信息登记,获取《上海市适龄幼儿入园信息登记表》、登记编号。
2. 5月6日,向社会公布本园招生简章。
3. 5月8日-12日,家长登录“青浦区适龄幼儿入园报名平台”填报报名信息、提交报名。
4. 5月25日,向网上验证通过的幼儿家长发送验证通过短信。
5. 5月27日、28日,幼儿园进行补充验证和中大班插班生现场报名。
6. 6月24日,发放第一批入园通知书(本市户籍幼儿);7月8日,发放第二批补充入园通知书。
七、其他
1.幼儿园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由园长任组长,招生干部任副组长,并设立幼儿园招生咨询热线电话,耐心接待家长咨询,妥善处理好各种问题,确保招生工作顺利、有序地进行,努力塑造良好的社会形象。
2.招生工作人员都已认真学习和熟练掌握相关政策、法规,做好户口簿、房产证、居住证(有效期内)、幼儿出生证等有关证件的查验、核对工作,发现伪证,立即取消入园资格,确保招生工作的公正性。
3.幼儿入园前必须按照卫生保健制度进行体格检查,合格者方可入园。
4.不得对入园幼儿进行测试和变相测试。
5. 补充验证地点:青松路547号
6. 园招生专管员联系电话:陈老师 59733837
7.本招生方案依据《关于做好2023年青浦区学前教育阶段适龄幼儿入园工作的通知》制定并实施。
上海市青浦奇星幼儿园
2023年5月6日